缩减货物通关时间、为企业及海关申报者的经营、进出口等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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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增加2017年国家竞争力、定向直到2020年的目标,海关总局已颁发第737/QĐ-TCHQ 号决定关于施行第号19-2017/NQ-CP 决议(规定关于继续改革行政手续、现代化海关方面、提供贸易投资的方便、缩减跨边界货物的通关时间、减少企业办理海关手续时的文件及费用)的行动计划。海关部门奋斗直到2017年底缩减跨边界货物的通关时间为70个小时对于出口货物及90个小时对于进口货物。直到2020年终,跨边界货物的通关时间减为60个小时对于出口货物、80个小时对于进口货物。

收集:阮陈泰和            译文作者:阮氏仁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