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加工出口企业为专门生产出口产品及按加工出口区规定登记运营的企业
加工出口企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 免进出口税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进口货物、进口生产原料或出口成品到国外去。
- 增值税不适用于加工出口企业。
海关手续
- 国外企业与加工出口企业之间:
进出口货物要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 国内企业与加工出口企业之间:
交易 活动(购买货物) 被视为出口、进口活动并要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 在越南的加工出口企业之间:
海关申报手续被简单化。企业先要获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提交合同到海关单位审批。
美萩港口海关分局(直属隆安省海关局)负责解决LJIP 内加工出口企业的海关手续。海关办事处在美萩工业园内,电话: (+84) (73) 385.4217, 传真: (+84) (73) 385.4034.
以更加了解关于海关管理政策,投资商可参考以下网络地址:
www.customs.gov.vn
www.longancustoms.gov.vn
www.haiquan.hochiminhcity.gov.vn
www.dncustoms.gov.vn